- 2017-08-09 16:00:00
說到印象派的時候,你會立刻想到莫內;說到立體派那就是畢卡索;超現實是達利;普普當然非安迪˙沃荷莫屬。說到塗鴉(Graffiti)呢?說到塗鴉的時候,你可能一時叫不出哪個藝術家的名字,腦海裡卻瞬間閃過好多畫面:在哪條街哪面牆、哪個車廂、廁所或是哪根電線桿…看過塗鴉,甚至是在你穿的衣服、手上拿的杯子上;不過與此同時大概還會產生一絲懷疑:到處亂畫就算塗鴉藝術嗎?
以Fab 5 Freddy為首的布魯克林區塗鴉團體Fabulous 5的作品,1977。
的確,跟一般我們認知的藝術流派不同,現在被納入當代藝術範疇的塗鴉,是60年代末出現在費城,但重心很快轉移到紐約,由一群出身貧窮的拉丁裔、非裔美國青少年開始的,是嘻哈文化的元素之一。起初,他們只是拿著「變出來」的噴漆或麥克筆,在一些公共空間書寫宣洩對現實社會的不滿; 很快地,在70年代初,街頭零星的塗鴉轉戰到移動式的地鐵車廂,布朗區、曼哈頓區以及布魯克林區的塗鴉團體開始藉由行經這三個區域的地鐵A、D、2、3、4、6線串聯起來,互通聲氣。在這個時期,他們無不想方設法盡可能在不被抓到的情況下,看誰能用塗鴉佔據車廂最多的面積(他們常掛在嘴邊的就是That’s my train ; There’s my line);而為了凸顯彼此的差異性,除了發展出較具藝術性與個人風格的「標記」-TAG-進行空間佔領,他們也有意識地把列車車體當作畫布,創作相對完整的「作品」。
United Graffiti Artists 1975聯展畫冊封面。早期這些自稱「寫手」(Writer)的塗鴉創作者往往採用縮寫或是加上數字、符號組合當作個人的化名標記。1975年塗鴉藝術家聯盟(UGA)在紐約Artists Space推出了聯展,參展藝術家有:AMRL(BAMA), CAT 87, COCO 144, FLINT 707, LEE 163, MICO, PHASE 2, SJK 171, SNAKE I, STITCH I, T-REX 131, WG。
隨著紐約地鐵塗鴉受到大眾與媒體的關注,這種游擊式的創作在80年代發展越來越多元,創作媒材從常見的噴漆、麥克筆到拼貼、模印版畫;創作手法不再侷限於圖畫式的簽名標記,或是大面積的色塊、粗獷線條。1981年,法國巴黎龐畢度藝術中心更籌辦《塗鴉與社會》(Graffiti et société)展。當然,這一切並不表示在公共空間塗鴉自此就地合法,比如80年代初期,凱斯˙哈林(Keith Haring, 1958-1990)喜歡拿粉筆在紐約地鐵裡空白的海報欄上塗鴉,有一次即現場遭到逮捕──藝術價值的高低是一回事,塗鴉的本質既然要將個人意志強加在公共空間裡,以喚起別人關注「我的訴求」,那麼違法的風險正是換取創作自由的代價。
凱斯.哈林在地鐵裡塗鴉(1982) © Ivan Dalla Tana, courtesy of Rare/Glenn Horowitz Bookseller
1970-80年代可說是塗鴉藝術的高峰,時至今日,這個從現實困頓中長出來的藝術表現形式不曾消失,依然具有一定的在地性,也不曾真正被體制收編;諷刺警世與反叛性格仍是塗鴉的主流,不過亦有甜美耽溺或是歌頌愛與正能量的主題。下次你看見塗鴉出現在牆上,喜歡或厭惡之餘,不妨把它當作一種逸出自己的生活圈之外,不曾注意的日常(塗鴉的人,也住在這個城市裡。)
著名的表現主義藝術家尚.米榭˙巴斯基亞(Jean-Michel Basquiat, 1960-1988), 從1977到1980這段時間與友人Al Diaz以SAMO©為標記搭配短句的塗鴉。